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田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4********3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24民初627号 |
案号 |
(2020)冀0624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辛田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36000元及利息94021.34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15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刘清林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2元,由辛田军、刘清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