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荣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2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482民初642号 |
案号 |
(2018)苏0482执16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镇江新区莹磊五金电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徐国洪支付货款人民币21453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59元(已减半),由被告镇江新区莹磊五金电器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5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5-07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