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5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02民初14683号
案号
(2020)湘0102执109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止2019年10月31日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尚欠原告罗健、李群借款本金258 964元,利息18 132.77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于2019年11月4日前偿还原告罗健、李群借款本金10 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以及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20 208元、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每月月底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及剩余本金的利息、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前每月月底偿还借款本金35 792.8元及剩余本金的利息;三、如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定还款,原告罗健、李群有权就剩余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案件受理费5 467元,减半收取2 733.5元,财产保全费1 909元,共计4 642.5元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承担(该部分费用已由原告罗健、李群缴纳,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于2019年11月4日前支付给原告罗健、李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莫赛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2685045534F
登记机关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大道98号第一号业务楼裙楼第一层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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