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2民初14683号 |
案号 |
(2020)湘0102执10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止2019年10月31日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尚欠原告罗健、李群借款本金258 964元,利息18 132.77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于2019年11月4日前偿还原告罗健、李群借款本金10 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以及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20 208元、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每月月底偿还借款本金10 000元及剩余本金的利息、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前每月月底偿还借款本金35 792.8元及剩余本金的利息;三、如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定还款,原告罗健、李群有权就剩余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案件受理费5 467元,减半收取2 733.5元,财产保全费1 909元,共计4 642.5元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承担(该部分费用已由原告罗健、李群缴纳,被告湖南艾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任高自愿于2019年11月4日前支付给原告罗健、李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莫赛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2685045534F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大道98号第一号业务楼裙楼第一层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