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32********25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32民初435号 |
案号 |
(2020)冀0732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蔡海燕给付韩晓磊20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计息从2018年5月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蔡海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