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4********4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9民初4166号
案号
(2020)黑0109执8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宋岩于2020年1月31日前偿还孙书民欠款40万元; 二、宋岩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孙书民欠款75万元; 三、若宋岩未按照上述约定足额偿还任意一笔款项,孙书民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60万元未偿还的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利息金额扣除5万元); 四、孙书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770元,减半收取8385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宋岩负担,宋岩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此款给付孙书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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