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2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522民初195号 |
案号 |
(2020)黑0522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冯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段秀芝借款本金68 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500.00元,公告费560.00元,合计2 060.00元,由被告冯金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