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蓝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2********04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802民初2146号
案号
(2020)粤0802执16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赤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陈蓝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9100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109100为基数,从2020年1月25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给原告黄瑞玲。案件受理费1371.92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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