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翟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324********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0民初293号 |
案号 |
(2020)冀0130执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翟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奎借款60000元及利息(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1月17日起自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诉讼保全费620元由被告翟辉负担。本案受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