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40********5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5民初171号 |
案号 |
(2020)冀0125执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尹建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丽欣借款本金5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借款偿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