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师龙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32********31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2民初1053号 |
案号 |
(2020)冀0132执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师龙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志刚70000元(并从2020年6月3日起支付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直到还清之日止,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