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永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5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23民初255号 |
案号 |
(2020)冀1123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永林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孙荣轩劳务报酬款23000元及利息1285元,并以23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5月11日起至履行清23000元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