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栾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21********03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给黑0521民初1877号 |
案号 |
(2020)黑0521执1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并以195 483.0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给付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195 483.02元全部清偿之日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汪永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823.25元,由原告汪永福负担2 05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