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2********0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322民初1618号 |
案号 |
(2020)粤1322执恢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建明、涂绍海欠原告赵发根100万元,被告冯建明、涂绍海分期偿还给原告赵发根,即: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20万元;2018年7月30日前偿还30万元;2018年8月30日前偿还50万元。二、被告冯建明、涂绍海如有一期未按时足额偿还上述借款,原告赵发根可就剩余借款(包括未到期款项)提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冯建明、涂绍海并应以借款余额为基数,自2017年9月5日起至还清借款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给原告赵发根。三、案件受理费757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57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赵发根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