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40********7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83民初869号 |
案号 |
(2020)冀0683执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代月、代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5573.79元;二、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石杰负担505元,原告代月、代强负担 270元。财产保全费270元,由被告石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