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40********7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83民初869号
案号
(2020)冀0683执7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代月、代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5573.79元;二、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石杰负担505元,原告代月、代强负担 270元。财产保全费270元,由被告石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国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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