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1********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221民初3735号
案号
(2020)皖0221执20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炜共欠原告王森林借款本息12万元。被告魏炜于送达调解书之日先归还1万元,余款11万元分二次付清,于2019年2月3日前归还3万元,余款8万元于6月30日前还清;二、若被告魏炜不能按上述协议履行义务,原告王森林有权就剩余本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585元,保全费1220元,共计2805元,由被告魏炜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0-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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