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221民初3735号 |
案号 |
(2020)皖0221执2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炜共欠原告王森林借款本息12万元。被告魏炜于送达调解书之日先归还1万元,余款11万元分二次付清,于2019年2月3日前归还3万元,余款8万元于6月30日前还清;二、若被告魏炜不能按上述协议履行义务,原告王森林有权就剩余本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585元,保全费1220元,共计2805元,由被告魏炜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