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尚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8********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81民初532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29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齐尚红偿还原告赵东保借款本金113 925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17年6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24%给付),具体还款计划:由被告齐尚红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 925元及相应利息;由被告齐尚红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前、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 5000元及相应利息;由被告齐尚红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前、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 000元及相应利息。二、由被告齐尚红偿还原告赵东保借款本金200 000元的利息114 629.27元,具体偿还计划:由被告齐尚红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利息50 000元;由被告齐尚红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利息64 629.27元。三、如果被告齐尚红未按上述调解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履行,则原告赵东保可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所有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