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3********2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23民初319号
案号
(2020)冀0623执8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王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聂洪亮欠款287600元及利息(以287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4元,减半收取2807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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