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乐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4********5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591民初375号
案号
(2016)苏0591执2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苏凯冶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裕融租赁有限公司已到期及未到期租金人民币3264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21012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2017年2月为28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2万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26400元;违约金人民币21012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3355元,由被告江苏苏凯冶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裕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8-18
发布时间
2017-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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