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8********1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7民初2220号
案号
(2020)赣0727执17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协议如下:一、由被告李建华归还借款本金209230元给原告黄连泉,于2020年9月9日前归还50000元,2020年9月24日前归还50000元,2020年10月24日前归还109230元。二、由被告李建华从2020年8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黄连泉。三、被告李建华收到呈和公司工程款后,优先支付给原告清偿第一、第二项欠款。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19元,由被告李建华负担(由原告预交,被告于2020年8月27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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