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02********38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3民初2242号 |
案号 |
(2020)赣1123执1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债权本金(借款本金)619120.26元,并支付因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债权利息(借款利息)111390.76元(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合计730511.02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之后的利息;被告对上述第一、二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案件受理费1239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