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7********0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7刑初42号 |
案号 |
(2020)赣0827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谢建平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谢群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被告人谢斌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四、被告人谢满生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五、被告人谢菊生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六、被告人谢梅生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七、被告人谢贺云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八、被告人谢云海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九、被告人谢生根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十、被告人谢柳根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十一、被告人谢海春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二、被告人谢秋生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十三、被告人彭水清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十四、被告人王井生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十五、被告人王见臣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十六、被告人王新华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十七、被告人王利平犯强迫交易罪,犯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十八、责令被告人谢建平、谢群、谢斌、谢满生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799694元(已核减判决前同案人谢柳生已退赔的16万元、已挖方款105000元)。责令谢建平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182700元。追缴被告人谢建平非法所得3万元,上缴国库。十九、责令被告人谢菊生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957056元(已核减判决前被告人被告人谢菊生已退赔的15万元、被告人谢梅生、谢贺云、谢云海、谢生根、谢柳根各退赔的3万元、已挖方款20000元)。追缴被告人谢菊生非法所得3万元,上缴国库。二十、责令被告人谢海春、谢秋生、彭水清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04634元(已核减判决前被告人谢秋生与同案人谢大鹏、谢强华、谢勇华各退赔的9万元、已挖方款170310元)。责令谢海春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二十一、责令被告人王井生、王见臣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431990元(已核减判决前被告人王见臣退赔的3万元、同案人王院生退赔的5.4万元、王桂生、王开遵应追缴的赃款各4800元、已挖方款21000元)。追缴王桂生、王开遵赃款各4800元,退还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十二、责令被告人王新华、王利平退赔被害人新干县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48552元(已核减判决前被告人王新华、王利平各退赔的3万元、同案人王祭云退赔的4万元、王年志退赔的3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