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7********3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6民初36210号
案号
(2020)津0116执90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齐鹏于2020年9月1日一次性返还原告冯崇杰人民币20000元;二、别无其他纠葛;三、本案诉讼费减半后收取174元,由原告承担(已交纳);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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