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6********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06刑初115号 |
案号 |
(2020)津0106执2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魏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郭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三、被告人邹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四、被告人刘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五、被告人孙铭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六、被告人元英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七、被告人退缴在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八、继续追缴被告人元英峰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