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靳燕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2********43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10民初2760号 |
案号 |
(2020)冀0110执2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靳燕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赖卫群6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本判决执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0元,由被告靳燕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