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华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728********25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安民商初字第00063号
案号
(2020)冀0728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国挺偿还原告冯继湖借款18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8月24日至给付之日,月利率2.05%),被告王开飞、乔华卿对此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被告陈国挺偿还原告冯继湖借款80000元,被告张继平、叶文成、乔华卿对此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00元,保全费1820元,由五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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