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隗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29********5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23民初1075号 |
案号 |
(2020)冀0623执9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隗功龙偿还原告涞水县环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5972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隗功龙以15972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7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借款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52.2元,由被告隗功龙负担。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