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昌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刑初246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12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昌龙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公安机关涉案扣押的印章、印章半成品、空白印章436枚、印章塑料片54个、证件619个、电脑显示器1台、电脑主机1台、打印机2台、激光雕刻机1台、塑封机1台、pvc切割机1台、钢印架1台、手机2部,依法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