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世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12********21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南民一初字第1782号
案号
(2020)津0112执恢8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被告于2014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租赁费747287元、原告替被告垫付的运费、装卸费13715元、违约金224186元,共计985188元。二、如三被告在2014年10月31日前退还租赁物,则三被告不再向原告支付租赁物价值款241077元,如三被告在2014年10月31日前未退还租赁物,则应向原告支付未退还租赁物价值款241077元,且到期未退还租赁物的逾期租金按照每天537.08元的标准计算,每个月的租赁费为16112元。三、案件受理费7447元及保全费5000元,共计12447元,由三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三被告于2014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