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美华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6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8民初4048号 |
案号 |
(2020)津0118执恢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王口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美华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杭锦后旗三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416548元的50%,剩余货款于2019年7月30日前偿还;二、如果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将给付从债权发生之日起至货款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原、被告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4030元、保全费2774元,被告承担2000元,其余费用原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3773644342E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南万营村村北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