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符赵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21********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224民初492号 |
案号 |
(2020)粤0224执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仁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房屋使用费23400元;2、案件受理费385元。3、搬离物品,恢复原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仁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