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美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2********38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222民初408号 |
案号 |
(2020)粤5222执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431200600118一、截至2020年6月24日,被告吴美娜承认结欠原告罗燕芬款项人民币55000元。二、被告吴美娜应在2020年7月30日前归还原告5000元,从2020年8月开始,被告应于每月30日前归还原告4000元,最后一期被告应归还原告6000元,原告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双方不存在其他争议。三、上述款项由被告吴美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至原告罗燕芬账户(户名:罗燕芬,账号:4340 6272 3686 8882,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四、如被告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可就剩余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总额应扣除依照本协议已经支付的款项),此外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2020年3月1日起,按申请执行的标的2%/月计至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