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5********2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4民初4347号 |
案号 |
(2020)冀0104执恢1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牛焕成、李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1703.1元及利息、滞纳费(利息和滞纳费自2018年2月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当期应付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再扣除被告已偿还的滞纳费5.02元);二、驳回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45元,由被告牛焕成、李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