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一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2********1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1542号 |
案号 |
(2020)苏0508执38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一言确认结欠原告肖军昌借款43751元。履行方式:于2020年9月28日之前归还10000元,10月28日之前归还10000元、11月28日之前归还10000元、12月28日之前归还13751元。(履行款支付至肖军昌账户:623668200000148144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二、被告刘轶雯对前述第一项被告陶一言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陶一言有任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的,原告肖军昌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肖军昌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五、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由被告陶一言承担,于2020年12月28日之前支付给原告肖军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时间 |
2021-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