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邰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81********3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8民初5245号 |
案号 |
(2020)冀0108执2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邰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胜利借款7万元。如果被告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1-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