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882民初3166号 |
案号 |
(2021)黑0882执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丽于2020年3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春华借款本金89 800元及利息(以89 800元为本金,从2016年12月28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 625元,保全费1 258元,由被告郭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