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3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524民初43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黑0524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河县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峰于2020年8月23日向原告朱文华返还房屋租赁费及装潢费10000元,于2020提9月23日是返还20000元。案件受理费637元,由被告朱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1-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