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529********2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91民初4853号
案号
(2020)苏0591执32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姜如延规格为足金99.99、执行标准为gb11887、重量为100克/条、编号分别为no:2377、no:200308、no:232040、no:641686、no:226051、no:713112、no:400362、c14003431、no:826114、no:145506、no:655674的11根黄金金条;二、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姜如延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8日的黄金使用费37180元;二、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的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被告雷杰对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的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姜如延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900元,由被告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苏州飞牛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雷杰负担7806元,由原告姜如延负担9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1-0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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