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祁海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23********4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3民初3386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1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祁海霞与原告曹燕鸣确认,截止2019年11月21日,被告祁海霞尚欠原告曹燕鸣借款本金7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本金7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2%标准,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祁海霞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曹燕鸣利息42000元,并向原告曹燕鸣支付案件受理费5505元、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2000元,合计54505元;三、被告祁海霞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曹燕鸣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四、被告祁海霞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每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之前,按月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标准计付利息至前述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1-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