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26********2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926民初471号
案号
(2019)冀0926执5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晓童、常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秀冉、张静杰、张静伟款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4月1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张晓童、常静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6-12
发布时间
2019-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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