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6********7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2刑初171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赵加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