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1********0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1307号 |
案号 |
(2021)鄂0304执恢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李茂华、陆炜经济损失192185.02元,扣除其已支付的1500元,还应赔偿190685.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