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7********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7民特42号
案号
(2020)赣0727执15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蔡敏、陈林芳支付廖新余截止至2020年4月7日止的利息17466元及10万元借款本息,分18期归还,定于2020年5月28日之前归还利息17466元,2020年6月28日之前归还本金6000元,以此类推,每月28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6000元,最后一期2021年10月28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4000元,到2021年10月28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利息自2020年4月8日起以未归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随本清。如逾期未付,申请人廖新余可对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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