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922********5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826刑初63号 |
案号 |
(2020)赣0826执1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谭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二、被告人廖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9月19日止。)三、被告人张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四、被告人邓开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止。)五、被告人卢倩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止。)六、被告人陈楚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所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止。)七、没收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台,上缴国库。八、没收已冻结的被告人谭童存于中国平安银行成都分行开设的卡号为6230582000051711391账户内的全部存款及孳息;没收已冻结的被告人谭童存于胡媛媛名下的中国平安银行成都分行开设的卡号为6230584000000732314账户内的全部存款及孳息;没收已冻结的被告人谭童存于胡蓉名下的中国平安银行成都分行开设的卡号为6230583000005731809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1700000元及孳息,没收扣押的被告人谭童用违法所得购买登记于胡蓉名下的川a911ra奥迪牌小轿车一辆,上缴国库。九、继续追缴被告人谭童其余违法所得(其中谭童用违法所得款支付了人民币158万元用于购买登记在胡蓉名下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来凤二路205号11栋2单元8楼801房);继续追缴被告人廖宇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琪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邓开成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八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卢倩倩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八万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