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10********1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民初2698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10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本金100000元;二、被告于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本金1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本金1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本金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本金60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利息10000元;三、如被告任何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足额给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支付的本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48000元,及支付以剩余未支付本金为基数,自被告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息2%的标准计付的利息;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承担,于2021年3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五、双方别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