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2********05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0民初6828号
案号
(2021)津0110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新立镇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英于2020年11月15日前偿还原告张长安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的利息(以3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4.1%标准,计算2018年2月8日—2020年11月6日);二、被告刘英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向原告张长安加付利息(以300万元限额内未履行金额为本金,按照年利率4.1%标准,自2020年11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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