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2********0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0民初6828号 |
案号 |
(2021)津0110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新立镇中心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英于2020年11月15日前偿还原告张长安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的利息(以30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4.1%标准,计算2018年2月8日—2020年11月6日);二、被告刘英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向原告张长安加付利息(以300万元限额内未履行金额为本金,按照年利率4.1%标准,自2020年11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