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敖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700********2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2701民初191号 |
案号 |
(2021)黑2701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敖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马虹借款本金1万元,并给付以借款本金1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时日止的利息;2.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敖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0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