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4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6民初3938号 |
案号 |
(2020)苏0506执4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苏州阳光四季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吴俊结欠原告苏州博阳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价款757500元及该款自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的利息73982元,合计831482元。此款两被告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300000元,于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各于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100000元,余款131482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如两被告任有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两被告自愿承担自2019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可就两被告全部未付之款项(包括未届履行期部分)及逾期付款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苏州博阳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051元,财产保全费4320元,3合计10371元,由被告苏州阳光四季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吴俊负担(该款原告苏州博阳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两被告在履行最后一期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本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