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2********3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8民初8050号 |
案号 |
(2020)苏0508执恢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周颖结欠原告吴剑本息62000元,还款方式为:自2019年11月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每月15日前至少归还原告吴剑1000元,在2020年1月24日前在按月还款金额基础上额外归还原告吴剑1万元,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结清借款本息62000元。如有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的,则原告吴剑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及违约金8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吴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2208元,减半收取1104元,由被告周颖承担,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吴剑。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