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梅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02********7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322刑初556号 |
案号 |
(2021)粤1322执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香满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5月5日以前被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日,折抵刑期3日。即自2020年5月5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吴伟伦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5月5日以前被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日,折抵刑期3日。即自2020年5月5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三、被告人赵梅花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2020年5月3日以前被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3日,折抵刑期2日。即自2020年5月3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四、被告人谯鸿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五、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赌资共计14225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