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31********16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29民初339号
案号
(2020)黑0129执2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张国言、郝霞、张跃馨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共同给付原告刘海波粮款本金364 356元、利息42 217.80元(以300 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3月28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20年4月28日;以64 356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12月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20年5月6日),以后利息分别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5月7日起,各以本金300 000元和64 35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399元,减半收取计3699.50元,由被告张国言、郝霞、张跃馨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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